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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7月28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结合即将实施的新规,我市各级消防部门将重点对高层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情况进行排查,提醒市民及时改正。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就有‘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乌鲁木齐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亚伟,该规定对高层建筑物内特别是高层住宅内的电动车充电及规范放置作了禁止性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也提出警告、罚款的具体责罚。规定的施行,将为电动车的消防安全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张亚伟介绍,近年来,由于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的火灾频频登上各类媒体平台,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电动车既是引火源,又是燃烧物,更是毒气弹。从实验及火灾案例的过程来看,停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车火灾一旦起火,燃烧迅猛,并产生大量的烟气,同时火势会形成烟囱效应迅速纵向蔓延,压缩逃生时间和空间。起火后因为防火门未及时关闭造成烟气进入楼梯间内,平均温度可达370℃,最高温度超过1000℃。因此,电动车若停放、充电不当,造成的危害难以预估。


从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公开发布的电动车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来看,多数电动车火灾发生于充电阶段,起火原因多为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破损、故障等等。由于电动车外壳、坐垫等外部构件有大量的塑料、海绵、皮革等易燃物,一旦被点燃将会迅速进入猛烈燃烧阶段,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并迅速蔓延燃烧造成更大的危害。


另外,电动车火灾亡人事故多发生于多层居住建筑内,电动车违规在楼内充电或充电时未与楼梯间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主要致灾因素。


所以,提醒市民消防安全无小事,不要对生活中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如发现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可以与所在建筑管理单位、所在小区物业反应问题,也可以拨打“96119”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那么,《规定》中有没有说,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张亚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2款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室外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七条第3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为了避免让电动车进入高层楼房,全市小区可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张亚伟:在电动车消防宣传方面,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业主微信群、管家朋友圈、公众号、社区公告栏、开展线下讲座等形式让业主了解到电动车自燃的危害,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维护园区的环境。


在园区也设立了统一的电动车停放点位,保持停放间距,并在电动车统一存放点配置相应规格的灭火装置,加装监控探头,烟感报警等装置。在巡查时,将电动车停放区域纳入日常安防巡逻动线中,加强巡查保护业主的财产。


公共区域除了设置统一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外,也在逐步引入具备紧急断电功能的电动车充电装置,方便业主在户外指定安全区域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


(编辑:嘉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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