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举报有奖,最高100万!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另,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编辑:晓瑜)

男子取了100万现金放在电瓶车踏板上,结果到家只剩…

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

@乌鲁木齐人,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可自助查询啦!

全部关停!

聂海胜、刘伯明成功出舱

转发分享!

坚决支持!

点赞+点亮在看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