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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美丽”的背后,小心有“坑”



“合肥司法行政”为群众办实事第三期来了~
前情提要↓↓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跟团出游,强制购物!咋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假期消费指南get~

本期来为粉司讲讲那些
“美丽”背后的消费陷阱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美容新技术进入大众生活,很多医美项目由于不需要开刀、恢复快,能够在短期内变美、变年轻,成了很多女性首当其冲的选择。尤其是在假期期间,很多医美机构推出优惠大促活动,让那些爱美的女士抑制不住冲动消费。今天,为大家整理一些其中的“雷点”~



轻信宣传和推荐,忽视对美容机构以及执业人员资质的审查




选择微整项目的消费者,多数是通过朋友或者熟人推荐,出于信赖,往往忽略对美容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执业人员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等有关医学美容资质进行查问。除以上资质之外,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还必须“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比如负责“微创双眼皮”“鼻部整形”“吸脂减肥”等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而负责“祛皱护肤”“祛除黑眼圈”“注射肉毒素”等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则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消费提示:资质合法、专业靠谱,才能放心消费。



缺乏对产品的了解,忽视对产品质量的审查




以颇为流行的“水光针”为例,本质是通过负压针将美容成分输送至真皮层,真正起到护肤、修复、美白作用的是所注射的药物。注射水光针用到的设备、玻尿酸以及胶原蛋白等,必须经国家药监局审批,且属于破皮、创伤性注射项目,必须配套使用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操作;若所使用的药物属于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注厂家信息、产品许可证、有效期以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关于医疗机构使用的相关产品是否合法,消费者应注意查看产品信息,并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核查。消费者进入美容机构多服从于接待人员安排,往往无法接触到或查看所使用的产品,建议在进行注射或手术之前,要求查验产品,尽可能的向主诊医师询问清楚疗效、副作用以及禁忌症状,并对所使用的产品进行拍照或在就诊卡注明产品详情。
消费提示:产品质量有保障,才能安全消费。



无力招架“美丽”推销,冲动选择大额预付型消费




很多美容机构为了稳定客户源、提高业绩收入,会向顾客游说不同作用的微整形项目,有些医疗机构甚至要求诸如短期疗效的水光针、肉毒素瘦脸、玻尿酸填充最低3针预付消费或者是推出10支水光针优惠售价活动等,顾客在此情况下或被迫接受或受促销价诱惑,而选择预付型消费。需要注意的是,预付型消费要建立在商家具有良好信誉、能够持续经营的基础之上,并且双方需签订书面性合同、商家依法向消费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消费凭据;在发生纠纷之时,商家不跑路、不推责,消费者权益才能够获得保障。即使选择了预付型消费,也不宜在美容机构存入大额资金,且应向商家明确消费期限、退款情形、能否转让等情况;面对繁多的微整形项目,消费者应选择适合自身的、在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之内的项目,避免过度消费造成生活压力。

消费提示:理性选择消费方式,才能称心消费。



律师说:


在进行相应的手术之前,务必了解清楚整个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额外收费以及相应的手术风险,并与美容机构签订书面性的手术协议留存、索要付款凭据等,以防在发生纠纷之时,无法向该机构追责。



侯磊磊

安徽唯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看完记得活学活用哦
最后,大司兄想对你们说
你本来就很美!


素材来源:合肥律协

供稿人:安徽唯才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磊磊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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