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棍棒教育 | 检说“少年与节日”
检说“少年与节日”系列之“国际不打小孩日”
你小时候有没有挨过打?
但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节日?
每年的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
第一排这位举手的家长可能会问
今天是“不打小孩日”,
那明天就可以打小孩了吗?
答案当然是,不!
不打小孩日:拒绝棍棒教育
家长朋友们,一定牢记:
尊重孩子,耐心、理性教育孩子~~~~~
“国际不打小孩日”的由来
1998年美国反体罚民间组织“有效管教中心”选定每年4月30日为“不打小孩日”,这个活动一经推出便得到世界各国响应,并被扩展为“国际不打小孩日”。设立这一节日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反体罚的儿童人权观念,倡导对孩子进行正面教育引导,拒绝粗暴体罚。
1、小孩应当被尊重
有人说:“孩子是我生的,是我养的,我想怎样管就怎样管”。此言差矣。小孩并不是家长的附属品,而是独立的个体,应当被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并要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2、小孩也有人格权
根据《民法典》人格权一编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作为民事主体亦享有人格权,其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棍棒教育给小孩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侵犯小孩的人格权。
已有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就家长殴打孩子的问题发出了未成年人人格权保护禁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3、殴打小孩可能违法犯罪
(1)殴打小孩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2)殴打小孩还可能犯罪。
有家长一言不合就开打,长期地一贯地打骂孩子,摧残、折磨孩子的身体与精神,这也属于虐待行为,如果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还有家长虽然没有长期虐待孩子,但偶尔一次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重重地殴打孩子致孩子受伤,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案件传送:
黑龙江发生的建三江虐童事件中,4岁的女童被生父及生父的同居女友以殴打、开水浇烫等残忍手段折磨得伤痕累累,令人痛心与愤怒。最终检察机关从严从快对女童父亲及其同居女友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批准逮捕。
法条传送: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
(一)亲职教育联盟
2020年7月,虹口区检察院与虹口区妇联成立“拥抱明天”亲职教育联盟,聘请与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的高校教授与实务专家担任联盟成员,为家庭提供专业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成立以来,亲职教育联盟已成功为数名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帮助家长分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厘清思路,正确地引导孩子。
(二)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
2019年11月底,虹口区检察院推动成立了全市首家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孩子们遭遇虐待等侵害时可至保护中心求助,保护中心将第一时间联动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保护工作。
(三)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九部委共同签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来,虹口区检察院积极联系区未保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区内各学校,宣传讲解强制报告制度,引导各组织及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受到诸如虐待、性侵等不法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侵害危险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小朋友们、同学们:
如果你遭遇虐待、伤害
一定要及时告诉信任的人,
也可以至我们保护中心寻求帮助~~~
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
地址:吴淞路615号;
邮箱:hongtangweiai@126.com。
供稿&出镜: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心 曹莹
视频剪辑:颜欣
责编:王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