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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后叫屈不迭的那些冬奥侵权骚操作……

付政浩 体育大生意 2022-08-02


体育大生意第2822期,欢迎关注领先的体育产业信息平台



文|付政浩
体育大生意记者


对外售票的体育峰会设置冬奥主题论坛是否合规?


可否用冰墩墩造型蛋糕、咖啡拉花、美甲图案来弥补“一墩难求”的缺憾?


从周×生高价购买的“金墩墩”手链是否具有收藏价值?


能否注册“饼墩墩”“雪融绒”“谷爱苓”“爱凌谷”等谐音商标?


自发慷慨地挂冬奥直播链接为冬奥持权转播平台导流是否合法?


口腔门诊的客户中有奥运冠军是否可以用于宣传……


花样百出的冬奥擦边球骚操作,从某种意义上让北京冬奥会也成为了一场知识产权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全民普法大会。



在2022年1月到2022年3月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起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起“版权守护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了大批冬奥侵权行为,其中不乏一些非常典型的擦边球、隐形侵权案例。体育大生意在此对这些典型侵权案例进行盘点。


 


擅自制作售卖冰墩墩周边成违规重灾区:1.5万元的金墩墩系假冒产品


随着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大受追捧且“一墩难求”,一些商家擅自生产冰墩墩周边产品并进行出售,比如冰墩墩蛋糕、冰墩墩咖啡拉花、冰墩墩美甲、冰墩墩元宵、冰墩墩花灯、“金墩墩”手链。但即便是对造型进行二次加工创造,严格意义上也属于对冬奥侵权行为。


近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等多次均出现金店未经授权销售金墩墩被依法查处的案例。比如,多家媒体报道,河北雄县的李先生在当地商场里的周×生专柜买到了“金墩墩”。门店向出示的销售单显示,商品名为“金墩墩”,共重28.42g,金价445元一克,每克的工费85元,合计15062元。此外,短视频平台上有多个自称周×生门店的账号发布视频,宣传“金墩墩”金饰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而相关电商平台上也有大量“金墩墩”出售。



不过,周×生官方表示,公司没有获授权“冰墩墩”版权产品的生产,如发现门店有出售“冰墩墩”形象和周边产品的,将追究其销售假冒产品的相关责任。换言之,周×生官方认为,李先生花费1.5万元购买的“金墩墩”是假冒产品,自然更不具备收藏价值。


在擅自制作并出售的冰墩墩周边中,最常见的是冰墩墩蛋糕。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四川、重庆等多地的市场监管局均查处了一批擅自出售冰墩墩蛋糕的蛋糕店铺。这些蛋糕房为了逃避追责而挖空心思,有些蛋糕房在外卖平台上为规避平台审核故意把“冰墩墩”3个字间用标点符号隔开或干脆命名为“冰蹲蹲”,有些则对冰墩墩造型进行二次加工,比如把冰墩墩胸前的五环变成六环,在被查处时还叫屈自己生产的蛋糕与冰墩墩并不完全相似。



青海西宁市的“××唐卡工作室”擅自制作并在网络销售掐丝唐卡“冰墩墩”工艺美术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432元并罚款15000元,该案例作为青海省首例涉冬奥“冰墩墩”侵权盗版案而在青海当地广泛传播。


此外,上海等地还出现了咖啡店制作冰墩墩咖啡拉花、美甲店做冰墩墩美甲、理发店给顾客理冰墩墩发型等侵权案例,尽管咖啡店、理发店均辩解他们提供这些服务旨在满足客户的需求,但因为涉及到商业买卖行为,所以这些均属于未经授权用奥运吉祥物谋求商业利益的侵权行为。判断是否违规,关键的标准之一就是其是否不当牟利。如果制作冰墩墩周边仅用于个人欣赏目的,或媒体宣传冬奥会而使用冰墩墩形象,则属于北京冬奥组委许可范围。



在非商业使用方面,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申请人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登录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搜索“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链接并进入相关页面,填报申报材料。


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并在2018年6月进行修订,大幅扩大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范围。在中国境内,未经授权使用奥运相关标识用于商业目的均属于违规行为,即便是使用近似标志但只要足以引起误解和联想,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同时,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加大对奥运隐性营销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罚款金额。


具体到奥运吉祥物,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而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则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将盗版周边产品线上销售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很多商家对违规使用奥运相关标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虽然构成违规,但一则获利金额不大,二则调查取证过程繁琐耗时较长能够大事化小一拖了之,三则被抓最多是缴纳罚款。不过,在事实上,违规使用奥运标识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被从严从重惩罚甚至获刑。


此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门通报了一则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北京通过对这一案件进行快侦、快诉、快判,希望能够对类似行为产生足够的威慑力。



 


商业软文禁止擅用冬奥字眼:地产公司为奥运加油被罚21万元


在全国各地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案例中,有不少违规者觉得委屈,因为他们只是在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的文字描述中使用了“为冬奥加油”、“助力冬奥”等字眼就被定性为违规并被罚款甚至是注销账号。而背后的原因则是这些文章多是商业软文。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违规案例中,某体育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文章,在宣传自己的某个活动中使用了包括“燃动夏季 助力冬奥”等字眼,其中还有“89元立即抢票”等内容,尽管涉事企业表示此举旨在为冬奥加油,门票价格非常亲民,最终收入也仅仅只有8188元,但最终还是被罚款五万元。此外,某酒业公司生产了一批“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限量产品并仅向特定客户进行出售,销售额为61597.9元,最终被罚款61597.9元


据海南市场监管局通报,海口××广场的“冰雪世界”游乐场(由海南×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未经授权,使用“冬奥”字样推广售价388元的冬奥套餐门票。该游乐场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这被树立为海口首宗冬奥会侵权案,将从严处罚。


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报,上海××体育发展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自己的体育论坛,其中设置有“冬奥新机遇,可持续发展”的主题论坛,并号召国内外近百家雪场、机构、俱乐部等为冬奥助力,这随即被罚款1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则上海××口腔门诊违规使用奥运冠军进行宣传的案例。该口腔门诊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某某奥运冠军是其客户。在被通知违规后,该门诊一方面主动了删除相关文字并注销了公众号,另一方面则辩称,奥运冠军×××确实曾在该诊所治疗牙齿,且涉事文章阅读量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理应免于处罚。但市场监管局认为,擅自使用奥运字眼进行品牌营销属于违法行为,虽然抗辩理由符合从轻处罚条款,但不应免予处罚,最终决定罚款四万元。


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策划发布了含有“奥运”“奥林匹克”等词汇的商业软文,被罚款21万元。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中,×陵榨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含有奥运内容的宣传图片,被处罚款15万元。此外,贵州、重庆等地通报了一些楼盘销售人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地产为冬奥加油”等字眼的违规行为,因为浏览量低、主动删除违规视频而获得从轻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在冬奥期间,很多非冬奥官方赞助商为了进行相关营销而签约了奥运冠军作为代言人,但为了防止违规,这些企业在宣传时并不会使用“冬奥会”、“奥运冠军”、“冬奥冠军”等字眼,转而使用“冰雪盛会”、“冰雪健儿”、“世界冠军”等称谓,这是相对严谨负责的态度。


 


恶意抢注奥运商标将从严处罚:谐音梗成商标审核重点


几乎每届奥运会后,都有商家会违规抢注奥运相关商标。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需要指出的是,很多企业为了打擦边球而使用谐音梗,试图注册“饼墩墩”“雪融绒”“谷爱苓”“爱凌谷”等商标,这些套路或许在以往有效,但随着2018年6月国家修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后,玩谐音梗等类似套路也已被重点严打。至于奥运健儿的姓名抢注问题也将持续从严监控,此前在东京奥运会后,杨倩、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就曾遭遇大规模恶意抢注,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予以驳回



此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全部的违规抢注商标详细名单,并对注册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曝光。而各地知识产权局则会对违规单位依法约谈并采取相关措施。其中,北京、广东是违规抢注商标的重灾区,相关涉事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27家大型平台出现冬奥版权侵权行为:抗辩理由让人哭笑不得


此前在1月份,国家版权局曾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守护计划”,会同网信办等6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延伸阅读:《六部门严打冬奥版权侵权!将监测全网4660家平台+区块链取证》)



据国家版权局通报,截止2月12日零时,国内27个未经授权的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曾出现大规模的冬奥版权侵权行为,这27家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平台在接到违规通知时,也出现了各种故意装糊涂、令人哭笑不得的抗辩理由。比如辩称违规视频系入驻的官方媒体自行发布(但平台在事实上对这类视频给予了推荐入口和流量激励),比如某些平台提供直播链接跳转服务,居然说是免费主动为持权转播机构进行导流(这种慷慨无私的行为背后还是为了提升平台自身的流量),再比如某些平台辩称自身与持权转播平台有内容合作协议,持权平台的所有内容均可同步出现在本平台(但涉及到冬奥内容显然需获专门授权)。


在冬奥会期间,海南、河南、北京、上海等多地均曾集中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比如,河南成立由省版权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六部门组成的冬奥反盗版河南工作组,实现省、市、县三级调度,落实联络员7×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清理了一批网络直播平台、各类学习平台、网站、App涉冬奥非法广告等网络内容。而在上海市版权局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中,共发现上海地区侵权链接1200余条,下线处理1100余条,下线处理率超过90%。


整体而言,冬奥版权侵权的监控工作量太大,更需要平台的自觉守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此前宣布其冬奥侵权监播监测范围可涵盖全网约2000个网站、500个APP、100个OTT平台、近2000个电视频道以及60余家IPTV平台。这意味着要监测总计4660家媒体平台。但即便如此,也很难监测到全部的违规平台,所以中国版权协会等多家机构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各平台从严管控,禁止未经授权上传和传播侵权视频。



针对过往平台喜欢辩解的那些理由,这份联合倡议也进行了针对性的回应。各平台企业不应未经授权传播北京冬奥会版权节目,不应提供北京冬奥会版权作品盗播链接,不应以用户上传为名传播北京冬奥会版权节目,不应假借话题推荐入口、内容激励计划、相关性推荐等手段主动扩大未经授权传播北京冬奥会版权节目的影响。


联合倡议呼吁,各平台应将所有含有北京冬奥会、奥运会及开闭幕式、各项赛事名称等关键字,奥运标识、场馆、赛事场景、知名运动员肖像等图形元素,纳入特别管理信息库中,并采取专门措施予以监管。不过,就目前来看,后续涉及冬奥的相关版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恐怕不在少数,三月底有望曝光更多违规案例。


注:本文所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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