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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公布

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建设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确定了全省8所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下图)为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就有关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建设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四川省“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健全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中的特色和优势。






《通知》明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以基础条件、综合能力、特色优势、区域布局等为重点,经事前评估论证、申报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8所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为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聚焦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要求,建立中医药尽早、全程、深度参与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机制,形成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模式;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组建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治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分队,承担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治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着力提升四川省区域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建成引领区域、面向全省、辐射周边省份的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针对具体建设任务,《通知》从临床科室建设、重点病区建设、临床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六大方面提出明确建设要求和指标。同时,在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基地建设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2022年度建设计划;在强化管理方面,要求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四川省骨科医院)成立专家指导工作组,制定考核目标和实施细则,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工作平台或数据库。此外,《通知》还明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阶段进行综合评价,对阶段评价不合格累计3次及以上等情况,取消其基地资格。



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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