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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善良之人无路可走,而踏上绝望之路

奕澜 劳燕东飞 2019-04-03

 

这是2019年2月的一天。寒风凛冽,北京难得地空气清新,艳阳高照。

 

本来很阳光的心情,因偶然看到的一篇旧文(《女红卫兵赴刑场前的遗嘱》),顿时变得灰暗起来。即便身上穿着又厚又大的羽绒服,内心还是止不住地觉得寒冷。

 

不知怎么,我有想流泪的感觉。走着走着,眼泪终于还是流了下来。


生活中,我极少流泪,知道眼泪解决不了问题;流泪多是在阅读或是观看影视作品的时候。

 

在这个社会,有多少原本善良的人,普通如你我一样,却因为得不到制度的支持与救济,而在绝望之下,最终走上反社会的道路?三十七年过去了,可叹类似的事件,至今仍是层出不穷。

 

文章讲述的是姚锦云。对于公众而言,这或许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我那个年代法科出身的人,对这个名字想必都会留有印象。刑法课堂上,但凡讲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授课的老师,几乎无一例外地会举出她的案件。

 

这起案件发生的地点敏感,后果也极其严重。姚锦云原是北京市出租车公司动物园车队的司机。1982年1月10日,她在TAM广场驾车高速行驶冲向金水桥,途中连续撞击多人,致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同年2月19日姚被处决,距她24岁生日还有三天。

 

在课堂上讲到姚锦云的案件,或是教材中收编这个案例时,大都会把事实起因简单描述为,姚锦云工作中因与单位领导产生矛盾,从而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由于剪裁掉了所有的细节,这样一个恶性的刑事案件,自然会让人觉得作案人死有余辜。

 

我所看到的这篇文章,是姚锦云的好友兼邻居沈睿所写。文章还原了姚锦云的生平,以及事件起因的原委。


在恐惧的年代成长,因其父是国民党人,曾担任冯玉祥将军的秘书,姚锦云幼年经历过抄家、同父异母的姐姐上吊自杀等事件。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经历想必并不少见。所以,我一直认为,对那一代的很多人来说,血色青春中,只有残忍,没有所谓的浪漫。

 

案件起因的原委,则是姚锦云当时车队的领导,一直对其进行性骚扰,因姚不从,又在工作中无故刁难克扣奖金,还出言挑衅。性子爆烈的姚锦云,在冲动之下,将车开到TAM广场连撞多人。

 

姚锦云的命运让人叹息。更让人纠结,让人喘不上气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这样的事件一再地重演,而解决方案也总是如出一辙。比如,2016年的贾敬龙案,贾在多次报警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将为首暴力拆迁自家房屋的村支书杀死。最终,也是将贾敬龙一杀了事。

 

文章的留言处,很多人表达了对姚锦云当时的车队领导的痛恨,过激之言甚多。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只要将这样的人渣除掉,就可以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然而,冷静地想一想,这真的是问题的症结,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吗?

 

众多的留言之中,我觉得只有一个评论,点出了这场悲剧最让人扼腕与心痛之处:“可悲的是,姚的行为除了让TAM加了栏杆,并没有在法制、制度方面起到什么作用。”

 

如姚锦云、贾敬龙这样的人,或许性格方面有些极端,但本质上不过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若不是求告无门,无法从正式的制度中获得有效的救济,何至于在绝望之下,最终走上反社会的道路?

 

我不是要为他们的杀人行为洗白。只是在想,如果我们的制度能够给姚锦云、贾敬龙应有的救济,切实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这样的普通人,根本不至于去杀人犯罪,在伤害社会的同时,自己也踏上不归之路。

 

所以,我虽也厌恶姚锦云的车队领导之流,但还谈不上痛恨。其实,这样的人,在哪个社会中都有。包括大学课堂以及网络上无处不在的告密者,除了感叹他们的内心阴暗,我也并不痛恨他们。


真正该受谴责的,应该是纵容与支持他们为恶的制度。


告密者横行,本质上还是因为制度本身出了问题,这才纵容人性的黑暗不断滋生蔓延,不断吞噬光明。所以,告密者本身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纵容与支持他们为恶的不良制度。

 

我不是人性悲观论者。但是,人肯定不是天使。人性中本来就有不少的幽暗之处,也有不少的光明之处。因此,人性根本禁不起试探。任何试探人性的试验,都必然落败而归。而任何不顺应人性的制度设计,也必然酿成巨大的悲剧。

 

良好的制度,能够有效地引导人性,压制与限缩人性中的幽暗之处,设法激励人们尽可能多地实施行善之举,不断扩展人性中光明的辐射范围,从而让光明占据更多的地盘。


与之相反,恶劣的制度,就像计算机的病毒那样,控制与纵容人性中的黑暗,让原本不失善良之心的个人变成被操控的魔鬼,成为只能执行被输入的程序而没有其他选择的机器;同时,还进一步让病毒在不同的个人之间肆意传染,最终导致全社会都感染上病毒,沦为黑暗横行的人间。

 

所以,我一向认为,但凡涉及社会问题,若是有人简单地归结为某个或某些个人的为恶,要么出于愚蠢,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不知怎么,在我们这个社会,人们总是习惯于将恶的根源归因于具体的个人。似乎没有这些恶人,社会就万世太平,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包括去年大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也未能摆脱这样的思维惯性,简单粗暴地将普通人承受不起高昂专利药的问题,归结于制药商的贪婪。

 

说句实话,看完电影之后,我有点失望。如此口碑爆棚的电影,对于社会问题的理解与阐释,竟然是这样一种水准。按电影的叙事逻辑,倘若政府强制黑心的制药商降价销售专利药,岂非就能落个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只是,如果解决方案如此地简单,药价高的问题,又何至于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顽疾。

 

这部电影肯定是有它的现实意义。但是,对当前的重大社会问题,做出这样的分析与判断,多少有些头脑简单。也不稍微地想一想,新药研发的成本极其高昂,若是没有专利制度的保障,制药商怎么可能有动力去研发新药?


药品的专利制度本就是一把双刃之剑。一方面,专利药的高昂价格,在短期之内,肯定是会损害患者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专利制度作为一项激励机制,本身能够不断地激励制药商努力研发新药,从而攻克人类所面临的各类疑难病症。缺乏这样的激励机制,便不可能有新药源源不断地问世。


也就是说,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高昂的药价固然是没有了,但患上各种疑难病症的患者,更是死路一条,因为有钱也买不到有效药。这倒的确是实现了对富人与穷人的平等对待。不过,你真地确定,这是值得追求的目标?

 

如何让贫寒之家或是普通中产,不至于一旦身患重症,就只能面临等死或是倾家荡产的命运,肯定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是,电影中给出的判断,却根本没有抓到问题的症结。


我不是要苛求编剧与导演。只是觉得,涉及如此重大的社会问题的影视作品,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想当然,多用点心,做一些起码的调研。


试想一下,若是决策者在民意的推动之下,真地按电影中的逻辑来决策与行事,岂不是事与愿违?不仅于事无补,还从根本上产生背道而驰的效果,最终严重损害所有患者的利益。

 

面对社会问题时,与其粗暴地辱骂,一味地发泄情绪,或是无奈地叹息人性,不如切实地反思一下现有的制度。悲剧频现、人性泯灭的社会,无一例外,必定是制度出了极大的问题。


人性就像洪水,一味地围追堵截,只能适得其反。就像最为强调奉献的社会,人们通常最缺乏公德,也最为自私;而宣称最大公无私的社会,公权私有化的现象往往最为严重,官员的贪渎程度也最为惊人。

 

想要走出文化、制度与人性相互之间的恶性循环,唯一出路只能是通过制度对人性进行疏导,引导人性从善为公。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之所以比计划经济更为成功,便是对人性中利己的特性予以尊重。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每一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何种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下,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其实也就是人性中的利己之心。

 

任何制度性的规定,本质上都涉及激励的问题,而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所以,任何制度性的决策出台之前,决策者都应当认真地想一想,自己的决策会如何地影响相对方今后的思维与行动。设想一下,若是相应的决策出台,人们将会如何采取行动。


就像经济学常说的,在分析任何一种政策时,不仅应该考虑它的直接影响,而且还应该考虑它通过激励产生的不太明显的间接影响;如果政策改变了激励,就会使人们改变自己的行为。

 

所以,一方面倡导婚姻神圣,另一方面,又在制度上将购房资格与婚姻相捆绑,没法指责人们将婚姻当儿戏,上演各式的假离婚。为房产而假离婚,本来就是制度造成的。主政者出台此项决策时,应该能预料到这样的后果。

 

又抑或,一方面强调社会诚信之重要,另一方面在制度上却纵容告密横行,这样的社会,不可能建立起正常的人际信任。与其无谓地痛惜国人缺乏诚信,不如实在地反思现有的制度,是否在实际上破坏了建立诚信所必要的社会基础。

 

再或者,一方面信誓旦旦地说要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又经常让本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守法公民吃亏,即便胜诉也是惨胜。这样的社会,不法侵害者敢于肆意妄为,也自是理所当然。


我本人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时,得出的唯一结论是:在现有的司法导向下,普通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千万不要防卫,最好的办法就是逃跑。一旦防卫,要么被对方打死或打伤,要么就是自己进监狱。因为现有的正当防卫制度,根本就不是站在防卫人这一边,而优先保护的是不法侵害人。

 

此类事例还有很多,不再列举。

 

对人性的绝望,不至于使得每个人成为潜在的受害者或者加害者;但是,对制度的绝望,很可能会让原本善良之人走上罪恶的不归之路,姚锦云、贾敬龙之类的悲剧,就是明证。


一个互害型社会的出现,本质上是由不良的制度造成的,尽管出台这些制度的本意或许没有那么不良,甚至可能用心良好。

 

想要避免互害型社会的蔓延,只能从反思既有的制度,改良既有的制度做起。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我也知道,制度的改良并非一日之功。但是,我们这个社会,至少不要再由于制度性的原因,而频繁地出现姚锦云、贾敬龙之类的悲剧了。


不要让善良之人,通过容忍、退让与委屈自己,来换得苟且的安宁;更不要让善良之人觉得无路可走,而最终踏上绝望之路。对任何社会而言,这都是合理的制度应有的基本德性。

 

 

2019年2月15日

于清华园

 

【后记】

     本来计划用来完成学术任务的时间,再一次地被挪用。我无意于当公知,也不知道写这样的文章是否有现实的意义。对于学术,我的初心未变,也自有对自己的期待与要求。只是, 即便身处象牙塔,内心有些话也是不吐不快,想要表达出来。就让自己任性一回吧。

      我在之前的公号文章中说过,持续多年的学术性写作,伤害了我对写作本身的兴趣,日益严重的拖延症便由此而来。奇怪的是,写这类文章,竟然完全不受拖延症的干扰,半天就能一气呵成地完成。就是本该交差的学术任务一拖再拖,心里好生愧疚,要向一直亏欠文稿的师长表示由衷的歉意。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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