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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 | 合肥公告来了~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1年1月7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和省司法厅公告精神,现就我市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01

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02

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应迟于2021年9月30日,以免影响资格审核)。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仅毕业证无法在学信网查询人员需提供)。

上述材料原件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当场退回申请人。

我市申请人证件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交。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证书颁发时限

共计50个工作日(一图了解↓↓)


03

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统一制作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申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届时将根据司法部通知,另行公告。  

04

受理审查时间


2020年7月5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05

受理审查地点


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合肥市司法局一楼

06

有关要求


1、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2、申请人应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不提倡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和长时间等待。3、申请人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扫描核验“安康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行程信息,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办理。4、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备注:合肥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5626278


来源: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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